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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商圈自備購物袋說明:14 類店家不能免費給袋,哪些情況例外

首次發布:

台灣目前有 14 類消費場域(含百貨公司、量販店、超市、便利商店、藥妝店、飲料店等)依環境部公告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。裝生鮮食品的袋子和藥袋不在限制範圍內。傳統市場和夜市攤販目前尚未強制納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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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逛商圈時,到百貨公司地下超市買東西、在飲料店點完飲料、在書局結帳——這些場合結帳時若需要一個塑膠袋裝提,通常需要另外付費,不能免費拿。這不是各家店的個別決定,而是依環境部公告,14 類消費場域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現行規定。

哪 14 類場域受到限制?

依環境部公告「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、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」(民國 95 年發布,106 年 8 月 15 日修正,本站 2026-09-06 查核時法規頁面無廢止標記,現行有效),以下 14 類對象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:

  1. 公部門:各級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、軍事機關、國軍福利品供應站、公立學校、公立醫療院所內,以服務員工、師生、病患為目的經營的福利社、合作社、餐廳等
  2. 私立學校(校內福利社、合作社、餐廳等)
  3. 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(含場內所有從事販賣或餐飲業務的業者)
  4. 量販店業(提供綜合商品批發或零售、結合倉儲的業者)
  5. 超級市場業(提供家庭日常用品、食品零售的業者)
  6. 連鎖便利商店業(以連鎖形態經營的便利商店)
  7. 連鎖速食店(以連鎖形態經營、提供座位供現場食用的速食業者)
  8. 藥粧店、美粧店及藥局
  9. 醫療器材行(從事醫療器材零售或租賃的業者)
  10. 家電攝影、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(家電、3C、相機器材等零售業者)
  11. 書籍及文具零售業(書店、文具店等)
  12. 洗衣店業(衣物、紡織品洗燙業者)
  13. 飲料店業(茶飲店、咖啡店、冷熱飲店、冰果店等)
  14. 西點麵包店業(烘焙麵包、西點、蛋糕、餅乾等零售業者)

這 14 類業者在結帳時若需要塑膠袋裝提,須另行向消費者收費,費用不能含入商品售價,也不能免費贈送。

哪些袋子不在限制範圍內?

以下幾種情況的塑膠袋依現行公告不受限制,店家仍可提供:

  • 直接盛裝魚類、肉類、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者
  • 盛裝醫療院所之藥品者
  • 直接盛裝藥品之藥袋
  • 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
  • 工廠用於包裝其產品者

舉例說明:你在超市買了一塊豬肉,店員用塑膠袋裝生肉——那個盛裝生鮮的分裝袋不受限制,店家可免費提供。但結帳完你想要一個大提袋把所有購物品裝走,那個購物用提袋才需要另外付費。

傳統市場和夜市攤販有規定嗎?

傳統市場、夜市攤販目前不在這 14 類強制管制對象之內。
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在 2026 年 4 月 13 日的說明指出,傳統市場和夜市是推動減塑的「最後一哩路」——攤商規模小、食品多含湯水、對任何增加成本的措施很敏感,強制限制有其難度,亞洲各國也都將此類場域列為最具挑戰的減塑場域。

環境部目前採取鼓勵措施,推動「袋袋箱傳-二手袋循環平台」,募集企業和學校的閒置紙袋或環保袋,媒合給有需要的市場攤商。截至環境部 2026 年 4 月的說明,已有超過 50 家企業和通路響應。民眾前往傳統市場或夜市時,若攤商提供塑膠袋,並不違反現行規定。

2026 年有沒有再擴大強制範圍?
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2026 年 4 月 13 日說明,仍是「已針對 14 類消費場域實施購物用塑膠袋管制」;傳統市場、夜市則以示範與「袋袋箱傳」等鼓勵作法為主,不是這份公告的強制對象。其他減塑項目是否另有新制,以環境部最新公告為準,本文不把新聞稿裡尚未核到原文的項目寫成已生效義務。

自備袋的實用建議

自備折疊式環保袋是逛商圈最省事的做法——百貨地下超市、便利商店、飲料店、書局結帳時都能用,也省去買袋費用。出門前確認袋子夠大,逛多家店時比較方便。

前往傳統市場或農夫市集買生鮮食材,若不習慣用環保袋裝溼潤的生鮮,市場攤販目前仍可提供分裝袋,不受現行規定限制。

更多逛商圈的行前準備建議,可參閱:逛商圈行前確認。傳統市場型商圈的特色與注意事項,可參閱:傳統市場型商圈介紹。

常見問題

逛百貨公司忘記帶環保袋,可以跟店家要塑膠袋嗎? 百貨公司業已在 14 類限制對象內,店家不能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。可付費向店家購買,或在賣場購買可重複使用的購物袋。若在百貨地下超市買生鮮食品(如肉類、魚類),盛裝生鮮的分裝袋不受限制,店家仍可提供;但結帳完裝提所有商品的大提袋仍須付費。

傳統市場攤商還是會給塑膠袋,這樣不違法嗎? 不違法。傳統市場攤販不在環境部現行公告的 14 類管制對象之列,目前並未強制限制。環境部採取鼓勵措施(「袋袋箱傳」平台)引導市場攤商使用二手袋,但尚未以法規強制要求。

哪些情況店家可以提供塑膠袋而不違規? 以下情況不在限制範圍:(1)直接盛裝魚、肉、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;(2)盛裝醫療院所之藥品;(3)直接盛裝藥品之藥袋;(4)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;(5)工廠用於包裝其產品。

塑膠袋一定要收費嗎?收費標準是多少? 現行公告規定限制對象「不得免費提供」購物用塑膠袋,也不得把袋子費用含入商品售價。但公告未規定固定售價,各業者可自行訂定。實際費用依各業者決定,不同店家的收費標準不同;本站無法確認各家實際售價,可直接詢問店家。

違反規定有什麼後果? 106 年公告寫:108 年 1 月 1 日起違反本公告者,依當時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處罰。該法已於 115 年 7 月 15 日修正,第 21 條刪除、第 51 條改寫;現行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51 條第 3 項已不是限塑罰則。個別裁罰以環境部或地方主管機關依現行有效條文認定為準,本文不寫確定罰鍰金額。公告另規定主管機關得進入場所檢查,並要求提供最近三個月消費人次與塑膠袋使用數量,限制使用對象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。

超市買的布製購物袋或紙袋也有限制嗎? 限制的對象是「購物用塑膠袋」,公告定義為以吹膜、壓延或擠壓加工成型的塑膠袋。布袋、紙袋等非塑膠材質的購物袋,以及作為商品形式出售的提袋,不在此限。各業者提供的購物袋材質與收費方式可直接詢問店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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